摘要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农业政策具有调节农村生产关系、自觉运用农业经济规律、维护农民整体的长远利益、促进科技发展等多重作用。当前,应当加强扩大农业规模经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完善农业宏观调控、提高农民收入等政策研究,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关键词 农业政策重要性 发展研究
新中国的农业经济建设是以半封建的农村生产关系为起点的,它具有分散性、落后性、劳动生产率低等特点。中国革命的胜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建立起完全新型的农村生产关系。要使中国农业迅速进入现代农业的运行轨道,一靠政策,二靠科学,三靠投入。其中政策处于首要地位。
(一)
回顾新中国农业发展史,每一个成就的取得都是正确政策引导的结果。
1950年,国家颁布《土地改革法》,根据形势的发展对1947年制定的《土地法大纲》作了重大修改:第一,对富农由征收多余土地财产改为保留富农经济;第二,小土地出租者的土地,只要未超过当地人均占有土地的一倍,可不征收;第三,对地主,除没收他们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乡村中多余的房屋之外,其他财产不予没收;第四,城市郊区土改后没收的土地,一律归国家所有。同时,对少数民族、华侨等特殊土地问题,作出了比较灵活的规定。
符合当时实际国情的正确政策受到舆论的一致拥护,迅速促成了农村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它不但使土改工作进行得既迅速又彻底,而且保证了农业生产在这场翻天覆地的社会大变革中,不但没有受到损害,而且有了很大的增长。1950年至1952年,农业总产值各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7.8%、9.4%、 15.2%。这是世界农业经济史上的奇迹。
1953年,国家开始通过政策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的互助合作道路。当时采取“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以“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为原则。同时规定不得侵犯中农利益,对富农经济则采取从限制到逐步消灭,即把消灭剥削阶级同改造剥削分子结合起来。而国家则在技术、财政、经营管理、产销服务等多方面给农业合作化有力的支持。
这些政策措施完全符合农民的觉悟程度和生产力发展状况,从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促成了1956年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拿1957年与1952年相比较,粮食产量增长19%,棉花产量增长26%,分别比解放前最高年产量增长33%、93%。同时,5年内全国扩大耕地面积5867亩,农用拖拉机增长12.3倍,生猪存栏数增长62.3%,水产总量增长87%,水利、林业建设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大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党果断地在农村废除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管理体制,逐步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体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体制,还土地使用权和生产经营管理权于农民,这一政策使农民群众内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迸发了出来,使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再次形成高潮,取得了举世公认的 “魔术般”奇迹。农村改革开放16年,我国粮食产量由1978年的30477万吨增长到1994年的44450万吨;棉花由216.7万吨增长到425万吨;油料由521.8万吨增长到1984万吨;猪牛羊肉由856.3万吨增加到3670万吨;水产品由466万吨增长到2098万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和农业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全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我们也尝过政策失误给农业生产带来的苦果。例如: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不顾客观实际可能,急于求成的“左”的思想的产物。这次政策失误导致农业总产值由1957年的537亿元下降为1960年的41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降幅22.7%。同期,粮食产量下降26.4%,总产量还低于1951年的水平,棉花产量下降35.2%,油料产量下降54.8%,生猪存栏数下降43.6%。农业经济的倒退当然与严重的自然灾害有关,但从根本上说,问题还是出在“左”的政策上,据统计,1959年受灾农田2亿亩,粮食减产200—300亿斤,1960年成灾农田3.7亿亩,粮食减产300—400亿斤,这个数字虽然不小,但在全国粮食减产总数中只占三分之一左右。当时,大量调用农村青年劳动力,一平二调、高征购(从1957年至1960年,粮食征购占产量比重由24.6%增加到35.6%)等措施,违背了农业经济发展规律,导致了实践中的事与愿违。尽管国家用于农业投入的资金由1957年的12.7亿元增加到1960年的49.9亿元,占全国经济建设投资比重由9.2%上升到13%,拖拉机、化肥等支农工业也有很大发展,但是,工业建设发展过快过急,严重地挤了农业。1957年,我国工业与农业产值比重为5.7:4.3,1960年变为8:2。农业经济的削弱迅速导致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全局性困难。
(二)
政策在新中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处于首当其冲的重要地位,其原因是多方面、综合性的。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业政策是农村生产关系的“调节器”。
中国革命的成功打破了旧的农村生产关系,解放了农业劳动生产力。但新的生产关系形成之后,其内部关系不是凝固不变的。它需要随生产力运动和农村综合状况的变化而调整、完善和提高。在这个过程中,政策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这种作用可以通过生产关系的三要素而明显地体现出来。首先,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要通过政策给予界定并上升为法律形式。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否分离、怎样分离、分离的程度等也必须通过政策给予界定。其次,农民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他们的相互关系要受到政策的调整和制约。在过去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中,农民之间的生产地位虽然平等,但他们是一种“劳动竞赛”关系,都是集体单位中的单纯劳动分子。现阶段,农民责、权、利集于一身,是生产经营的主持人。农民的生产地位仍然平等,而相互关系却是“市场竞争”关系。再次,农业产品的分配形式也必然在政策引导的范围内进行。集权管理政策导致类似计时工资的按潜在劳动分配,因而“工分”是农民的“生命线”。生产责任制强调的是类似计件工资的按凝结劳动分配,因而经济效益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由“想千分”到“想千斤 ”的思想变化,正是改革政策导向的结果。
第二,农业政策是农业经济规律的“操作员”。
与其他经济规律一样,农业经济规律也是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人们只能认识它、掌握它、运用它为发展农业经济服务。农业政策的制定必须建立在农业经济规律的基础之上。如果把农业经济规律比作是一台性能复杂的高级计算机,那么,政策就是认识和掌握这台计算机的原理和功能,并运用它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的操作员。
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自然条件差异大,社会化生产程度低,农业经济的发展受到多种复杂因素的制约。它在生产力的布局、价值的决定与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竞争的内容与形式、物质利益的分配与实现等各方面,都与工业经济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区别。准确认识和正确运用农业经济规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依靠科学的论证和实践的检验,决不是靠简单的“一刀切”所能解决的问题。认识上的失误会使操作走样,造成不良后果。建国初期,政策的成功实质上是正确运用经济规律的胜利。后来的“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对农业经济的损害,都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是“没有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的结果。
第三,农业政策是农民群众集体意志的“代言人”。
只有扎根于群众的政策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并且迅速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1945年,毛泽东同志曾经积24年历史经验告诫全党:“凡属正确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联系群众的;凡属错误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脱离群众的。”邓小平同志所倡导的农村改革,正是实践了毛泽东同志的思想,他在总结农村改革经验时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党的指导。”中国农民欢呼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正是因为改革符合了他们的内在愿望。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发展首先靠政策,实际上是靠了农民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农业政策是农业科技发展的“动力机”。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在生产力已经解放、先进生产关系已经建立的条件下,政策是科技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我国农村,生产力总体水平低且发展不平衡,劳动分散,劳动者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农业自身积累少。在这种现实面前,如果单纯依靠农民自发地搞科研,是达不到理想效果的,国家必须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建国初至1957年,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全国逐步建立起农业科研体系,在农业的各个领域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但是,“大跃进”中,政策上片面地讲“干劲”,不重视科学。“文化大革命”中,更是把7.5亿农民和7500个农业科技人员对立起来,提出“依靠七亿五,还是依靠七千五”的极左口号,否定专业研究,使整个农业科研事业遭到毁灭性的摧残。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由于党的政策大力扶持,农村科研又呈现繁荣景象。
第五,农业政策是农业投入的“保护神”。
农业投入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证。现阶段,我国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还严重存在。因而在农村水利、交通、气象、农田基本建设,农用生产资料等方面不能光靠农村为数甚少的自身积累,国家必须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以工业积累支援农业大型建设。多年来,国家对农业的投资额一直占财政总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国家决定投入78亿元从1992年起在25个省、市、自治区实施治沙1 亿亩的生态工程;从1988年起,每年拨款8000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投入相结合,对苏北地区实施大规模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在水利建设投资成就巨大,每年净增长农田灌溉面积600万亩的基础上,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等与农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工程又被列入我国跨世纪特大型骨干工程项目……。所有这些,都是政策直接作用的结果。没有农业投入作保证,就不会有我国农业经济的稳步发展。
(三)
我国农业经济建设的总政策已经上升到了宪法的高度,它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在这个总政策指导下,我们还应当根据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地制定和完善各项具体政策。当前,农业政策上应着重研究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扩大农业规模经营问题。
我国农业经济的现状之一是经营规模小,平均每户只有半公顷耕地,它制约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1990年,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农业要有第二次飞跃,即适应科学种田和社会化生产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集体经济。
当前,农村中扩大规模经营的条件正在逐步具备。一是农村第二、第三产业正迅速发展,一大批农业劳动力基本上脱离了农业生产,他们有着转让土地经营权的愿望;二是农业机械化已达到一定程度,过去那种“牛拉肩挑”的耕作方式大部分已被机械力所代替;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实力逐渐增强,对规模经营进行物质、技术、经营各方面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四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已初具规模,有可能对规模经营实施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项服务;五是农业经营能手不断涌现,他们能够适应市场机制的需要,当好规模经营的把舵人。因此,我们应当通过政策逐步引导农民自愿地因地制宜地走以市场为中心的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按照经济规律实行适度的规模经营可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目前,我国粮食商品率只有30%左右,而发达国家均超过70%。适度的规模经营能促使农民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从而可以优化产业结构,带动农村各方面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二,农业产品结构的调整问题。
我国要用占世界7%的耕地,不到7%的森林,3%的草原养活世界21%的人口。它决定了我们不能走广种薄收的路子,必须提高土地利用率,注重农业产品结构的合理性,把农业经济纳入以效益为中心的发展轨道。为实现这一目标,政策措施可以考虑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向农业的广度拓展。这首先要求我们从大农业的角度,农、林、牧、副、渔统一部署,从整体上搞好农业劳动的分工分业,使人尽其才,协调配合,努力发挥地区优势,逐渐形成区域特色,使各种农业资源充分利用,各地潜在资源不断开发。引导一部分劳动力从传统的种植业中分离出来,推动农村多种经营事业的蓬勃稳定发展。
二是向农业的深度延伸。这方面的发展是无止境的,潜力很大。我们应当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高效益为目标,大力鼓励那些名、优、特、新的高产值农业产品的发展。同时重视开发那些可以多次加工多次增值的农业系列产品,用增加附加值的方法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坚持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则是农业纵深行的基本保证。
第三,粮食产供销的宏观调控问题。
我国粮食生产有两大特征:一是粮食产量比较稳定,年度之间的波动幅度小;二是粮食生产自给率高、商品率低,按耕地算,50%以上的耕地是搞自给性生产的。由于这两个特点,使我国粮食市场产生出这样的状况:粮食产量波动5%左右,粮食市场价格则波动20%左右。粮食增产时,城市居民由于粮价下跌而得益甚多,而农民则得益甚少甚至比往年下降;粮食减产时,城市居民由于粮食市场价格大涨而损失很大,而农民反而较之往年不受损失甚至收益更多。1993年前后的粮食市场波动,就是这种现象的反映。
这种现象使我们在宏观调控的政策选择上不宜无限制地放开粮食市场,否则容易引起市场经济的非正常波动和社会动荡。为了保证粮食产供销的健康运行,我们应当加强和完善国家粮食专储制度;长期坚持国家在价格合理、公开的前提下对粮食的合同定购;粮食产供销的调节基金应逐步集中到中央;粮食的对外贸易必须由国家统一安排部署;粮食消费必须采取抑制浪费措施,这样做,可以保持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稳定,使粮食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都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各得其益,保证市场机制积极作用在农业经济运行中的充分发挥。
第四,农民收入的逐步提高问题。
我国农民占人口的80%,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增加农民收入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1989年到1991年,农民收入基本上徘徊不前,1992年之后,农民收入虽有较大增长,但表现为分布很不均匀,而且总体上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差距很大,比较利益有所下降。
农业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是经济效益和竞争力都最差的产业。要使农民尽快富起来,应当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首先,国家应当保证对农业的财政投入。我国农业法已经规定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这方面,国家是尽了努力的。要做的是完善监督措施,不要让资金被各方面截留或变相截留。其次,采取更有效措施加快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村城市化步伐。农民靠人均一亩多地是永远富裕不起来的,必须发展农村工业和服务业。十多年来,乡镇企业发展很快,已吸收了一亿多农民就业。但农村仍有一亿以上的剩余劳动力需要就业。这除了靠发展乡镇企业吸收外,还要靠农村城市化加以解决。农村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应当同步进行。再次,应当在政策上逐步调整地区间农民的收入差距。近几年,东中西三大地带农村经济总收入的增长速度大致为36%、30%、20%,农民收入差距扩大较快。这需要通过各种方法进行调节,实现地区间你帮我助式的均衡发展和共同富裕。最后,应当在人口政策上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农村人口的过快增长。否则,不但农村人均收入难以提高,而且农村人口素质也难以较快增强。我们应当加快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研究和制定工作,使农村人口增长的管理早日上升到法律的高度。